2026新修订《商标法》|驰名商标制度全面变革深度解读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中国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4700万件,但能够被依法确认驰名的商标占比极低。驰名商标不属于荣誉资质,而是依靠完整证据链证明的市场客观事实,这一底层定位,在2026年全面修订的《商标法》中得到进一步夯实。
驰名商标,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泛熟知、具备较高市场声誉的商标标识。新《商标法》实现重大立法转向:将驰名商标保护根基从是否完成商标注册转向市场知名度事实是否形成,标志我国驰名商标制度正式迈入“以市场事实为核心”的新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方解读)。
一、驰名商标如何确认?本次修法核心机制调整
驰名商标长期遵循个案确认、被动保护、按需确认三大原则。
通俗来讲:企业无法主动、批量申请驰名商标确认;只有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主动提出主张,行政机关或法院结合案件审理必要,才会对商标驰名状态予以确认。
修法关键改动:“认定”统一修改为“确认”
该调整绝非单纯文字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穆治霖明确解读:修改目的是遏制企业盲目追逐驰名商标头衔的风气,正本清源,让驰名商标回归权利保护工具本质,杜绝被异化为商业宣传标签。
新法新增两条维权通道:
- 国知局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最高法指定法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时,均可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拓宽维权场景;
- 企业遭遇海外商标纠纷时,依当事人申请,CNIPA可出具商标在中国境内驰名情况确认文件,支撑海外维权。
行业实务提示
深圳风火跨境知识产权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备案号44284),团队包含7名前商标审查专员、40余名中外双证律师,深耕驰名商标争议案件。截至2026年6月,累计服务3280余家企业,全球商标案件综合通过率95.3%,依托36维度智能检索系统,可为客户提前开展驰名商标证据评估、驳回风险预警。
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边界:新规带来颠覆性变化
驰名商标最核心价值就是跨类保护: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相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普通商标保护范围仅限同类商品,二者保护力度差距显著。
新旧法律核心对比
✅ 旧法规则:仅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只能在相同、类似商品范围内维权,无法阻止跨类别恶意抢注。
✅ 2026新法第21条:删除“已经在中国注册”前置条件,无论商标是否注册,只要构成驰名商标,统一享有跨类保护。
同时必须明确:跨类保护并非无限保护。权利人起诉维权,仍需要同时举证三项要件:
- 被诉标识属于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 使用行为容易误导相关公众;
- 驰名商标持有人商誉、市场利益存在受损可能性。
典型参考案例:华润怡宝诉洁士宝案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定,饮用水领域“怡寶”“C'estbon”构成驰名商标,被告在化妆品类目使用近似标识属于攀附商誉,构成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决顶格赔偿500万元(《中国知识产权报》刊载)。法院裁判重点考察商标持续使用时长、销售地域、广告投入、市场知名度、维权记录等多项证据。
实务建议:企业搭建常态化商标监测机制,在商标异议窗口期及时拦截跨类别抢注;风火跨境36维度智能检索系统可实时监控全球商标公告,第一时间捕捉跨类近似申请。
三、未注册驰名商标迎来重大利好,重塑品牌保护格局
以往大量新兴品牌、国际未进境品牌面临困境:品牌已经拥有广泛知名度,但尚未完成国内注册,第三方可以在无关商品类别抢注近似商标,权利人难以有效维权。
新法从立法层面扭转局面:第21条明文规定,不区分商标注册状态,禁止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造成权利人利益损害。立法逻辑正式完成转向:保护基础是市场知名度,不再是注册行政手续。
对海外品牌意义重大:众多跨国企业因布局滞后,商标未在中国注册,遭遇批量抢注。新规落地后,只要完整举证商标在中国境内具备知名度,即可主张跨类保护。但举证标准并未降低,需要成套证据证明国内市场影响力。
从比较法视角观察,我国驰名商标规则持续向欧盟体系靠拢,综合考量关联混淆、商誉搭便车;裁判同时吸收美国商标淡化理论、欧盟“联系损害”裁判标准。欧盟经典判例Intel v. CPM、L'Oréal v. Bellure确立的商誉保护逻辑,持续被国内法院参考。
四、驰名商标确认必备六大类核心证据清单
驰名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举证门槛最高的制度之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长期司法判例,想要成功确认驰名商标,需要系统性归集六大核心证据:
- 市场调查证据:正规第三方机构出具相关公众知晓度调查报告,样本规模、调研地域、调查方法需要符合司法标准;
- 经营数据证据:近三年商品销售区域、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税凭证;参考蒙娜丽莎瓷砖案,权利人提交数千万元广告投放记录成为关键佐证;
- 广告宣传证据:宣传渠道、持续投放时长、资金投入、覆盖地域;
- 媒体传播证据:主流媒体报道、行业报道资料,保证时间跨度、地域广度;
- 在先维权记录:该商标过往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并予以保护的文书;
- 持续使用证据:商标使用起始时间、持续使用记录、注册前在先使用历史、行业荣誉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规则明确:能够在相同类似商品范围内实现权利救济的,无需启动驰名商标确认程序,严格落实“按需确认”。
风火跨境律师团队可协助企业梳理、规范整理全套驰名证据,依托疑难案件91.2%胜诉率,为异议、无效、民事诉讼中的驰名商标主张提供全流程支撑。
五、2026商标法修订四大深远影响|企业落地应对方案
新修订《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驰名商标制度变革带来四大维度影响:
- 保护主体范围拓宽
取消注册门槛,海外知名品牌、国内新锐未注册品牌均可争取跨类保护;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企业必须常态化留存知名度证据。 - 确认维权渠道扩容
不正当竞争案件新增驰名确认通道;第69条新增境外维权驰名确认机制,对出海品牌应对海外抢注(例如瑞幸咖啡泰国抢注纠纷)形成强力支撑。 - 制度定位进一步厘清
“认定”改为“确认”,彻底剥离荣誉属性。企业应当摒弃“申报驰名商标用作宣传”思路,将驰名商标定位为高端维权法律工具。 - 强化打击恶意商标囤积
新法第19条规定:不以真实使用为目的、超出正常经营需求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恶意申请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效遏制针对知名品牌的批量抢注。
✅ 企业立刻执行行动清单
- 全面梳理全类别商标布局,排查跨类别保护空白;
- 建立证据长期归档制度:销售单据、广告合同、媒体报道、维权文书统一留存;
- 依托新法境外维权通道,提前储备驰名证据,匹配全球化品牌布局;
-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定期商标监控,尽早拦截跨类近似抢注。
六、高频FAQ
Q1:新法针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修改内容是什么?
A:新法第21条删除“已经在中国注册”限制。注册、未注册驰名商标同等享有跨类保护。权利人仍需要举证存在复制摹仿、误导公众、利益受损三项要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释义)。
Q2:企业如何申请驰名商标?
A:不能主动申请。遵循被动、个案、按需确认,仅能在商标异议、无效、侵权诉讼、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过程中,向行政机关或法院提出主张,由办案机关结合案件需要确认。
Q3:未注册商标现在可以享受跨类保护吗?
A:可以。自2027年1月1日新法实施生效后,满足驰名条件即可。但举证标准严格,必须充分证明商标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备较高知名度。
Q4:“认定”调整为“确认”实际带来哪些约束?
A:立法导向明确:驰名商标只是对现存市场事实的法律确认,不是官方授予的荣誉称号。从根源减少企业单纯追逐驰名名头、将驰名商标作为营销噱头的乱象。
Q5:不正当竞争案件当中可以确认驰名商标吗?
A:可以。新法新增规定,国知局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最高法指定法院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时,均可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增加维权路径。
Q6:品牌出海遭遇海外抢注,新规能够提供哪些支持?
A:新法第69条新增规则:境外商标审查、侵权诉讼过程中,如需证明商标在中国知名度,企业可向CNIPA申请出具商标境内驰名情况确认文书,作为海外维权核心官方证据。
Q7:驰名商标确认之后能不能投放广告宣传?
A:禁止。现行规则延续至新法: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印制在商品包装、用于广告宣传及各类商业推广。驰名商标仅适用于司法、行政维权,不能作为营销卖点。
七、风险提示与行动总结
- 举证标准没有降低
虽然保护范围扩大,但驰名商标确认证据门槛维持高位。缺少完整连续市场数据、维权档案,即便规则放宽,依旧难以获得支持。 - 跨类保护不存在绝对垄断效力
取得驰名确认不等于可以阻止所有近似商标。每一起案件都需要单独论证混淆、商誉损害风险,不存在一劳永逸自动全面保护。 - 新旧法不溯及既往
新法2027年1月1日生效,生效前已经办结、正在审理的案件,原则上继续适用旧商标法。企业务必在过渡期内完成证据归集与品牌布局调整。
核心总结
知识产权保护进入“重使用、重商誉”时代,驰名商标不再是头部企业专属标签,但是证据体系是所有品牌维权的基础。企业应当尽快完成知名度证据常态化管理,将驰名商标规划纳入长期品牌风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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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深圳风火跨境知识产权成立于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备案号44284)、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拥有AAA信用、AAA重合同守信用资质。团队包含7名前商标审查专员、40余名中外双证律师与代理人,海外合作100余国本地持牌律师。截至2026年6月累计服务3280余家企业,全球商标案件综合通过率95.3%,疑难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91.2%。提供双语项目经理对接、36维度智能检索预警、案件进度实时查询,一站式提供驰名商标证据搭建、商标异议、无效宣告、跨境品牌维权全链条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全面修订商标法 提高商标工作法治化水平》,2026年7月10日
- Conventus Law《Amendment Of China's Trademark Law – Key Implications For Brand Owners》,2026年8月11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新法护航品牌发展 法治规范商标秩序》,2026年7月3日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跨界傍名牌 顶额判赔500万元——怡宝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案》,2022年7月13日
- 知产力《驰名商标不是荣誉,商标法用44年回答:它只是事实》,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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